关于印发《福建医科大学关于博士后人员课题研究开题的规定》的通知
2019-01-11
2018-05-18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医科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精神,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提高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质量,现将《福建医科大学关于博士后人员课题研究开题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处
福建医科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办公室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福建医科大学关于博士后人员课题研究开题的规定
根据《福建医科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现对博士后人员课题研究开题作以下具体规定:
一、开题时间
博士后人员进站三个月内必须完成开题报告,由专家小组进行评议,如未通过,必须在一个月内重新开题。
二、申请开题条件
1、完成一篇课题综述;
2、完成预实验工作。
三、申请开题程序
1、博士后人员在征得合作导师的同意后撰写开题报告,内容包括:①课题名称、博士后人员和导师姓名;②课题来源、选题(立题)依据及该课题的国内外研究动态;③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应用前景;④课题设计方案(包括研究工作的主要技术路线、实验方法或资料收集方法、统计处理方法等);⑤可行性分析(如预实验结果等);⑥课题研究的计划进度安排,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拟解决的措施;⑦预期结果,估算课题工作量和经费。
2、开题报告和课题综述经导师审阅后,确定参加开题报告的专家,以及开题的具体时间、地点。填写《福建医科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课题研究开题申请表》(一式二份),连同开题报告和课题综述各1份,交福建医科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办公室。
3、博士后人员应提前一周向参加开题报告的专家送交开题报告和课题综述。
四、注意事项
1、开题报告和课题综述用A4纸打印,题目用“黑体”、“三号”字,其它内容用“宋体”、“小四号”字,要求语句通顺,图表清晰,逻辑性强。
2、如果开题报告未能通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尽快重新选题,按照以上规定重新开题。
3、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福建医科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办公室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